律师解答
转让房产必须进行物权登记。法律规定,登记是不动产的法定公示方式,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其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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