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后果吗

  律师解答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后果有:对于尚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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