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原告是谁

  律师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原告为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的责任消灭。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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