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中合伙人没有履行合伙协议约定该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个人合伙中,合伙人没有履行合伙协议约定的,应当及时履行约定。合伙人还可以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减少损失,从咨询开始

输入错误
输入错误
选择错误
选择错误

上一篇:个人经营柴油是否合法

下一篇:合伙企业若是涉诉的,诉讼主体是谁

减少损失,从咨询开始
输入错误
输入错误
选择错误


选择错误

问题不能为空
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