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长期不经营对总公司的影响

  律师解答

  分公司长期不经营,也没有办理歇业登记的,可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名录,可能会影响总公司的信誉。分公司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以及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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