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对股东除名需要一般事项需要经过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进行除名,应当召开股东会,并经过股东会形成决议。股东会表决事项分为一般事项和特别事项,对股东除名属于一般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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