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党员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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