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列席代表原则

  律师解答

  党代会列席代表原则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可以设列席人员。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一项带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各级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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