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婚前财产与子女是没有关系的。婚前财产是指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由自己支配,可以赠送给孩子,或者赠送给他人,也可以在本人死亡后,由子女继承,或者指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一篇:婚外超生算重婚罪吗
下一篇:个人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