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的材料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的材料有:1.离婚起诉状;2.能证明被告与被告之间合法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3.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4.夫妻关系破裂与否的相关证据;5.一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相关证据;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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