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女婿无法定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因为岳父母属于拟制血亲,由妻子的身份决定的,其赡养义务应由妻子履行,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表现为夫妻双方共同履行赡养义务。妻子死亡以后,拟制关系灭亡,故不存在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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