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带什么去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带以下材料:1.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例如,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结婚证明;2.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3.书面起诉状;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减少损失,从咨询开始

输入错误
输入错误
选择错误
选择错误

上一篇:起诉离婚到镇法院还是县法院

下一篇:起诉离婚程序费用多少

减少损失,从咨询开始
输入错误
输入错误
选择错误


选择错误

问题不能为空
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