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哪级法院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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