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有:1.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子女出生证、户口本;4.财产权属证明、债务清单;5.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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