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纠纷律师:同居盗窃对方财物如何立案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同居的人盗窃对方财物的,应当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于报案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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