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纠纷律师:单身且自己名下有房产能和父母分户吗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当事人单身且自己名下有房产的,可以和父母分户,但是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公民如果是要迁出其原本户口管辖区的,则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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