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回答

医疗事故是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过失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医疗过错是在医疗活动中,因责任心不强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延长治疗时间,但无严重不良后果者,为严重差错,无不良。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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