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不报销范围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回答

医保不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的不能报销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在报销范围内,但超出限额以外的部分;
3、门诊治疗费、伙食费、出诊费、住院费、陪客费、营养费、救护费、输血费冷暖气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4、矫形、假肢、整容、镶牙、点名手术费、脏器移植、会诊费等;
5、车祸、酗酒、自杀、打架、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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